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字﹝2022﹞03-59号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东侧贮存的沙土用塑料布未完全覆盖,沙土裸露部分产生扬尘污染,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理决定:罚款贰万壹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11/17
据公开信息显示,鸡泽县旺虎轩辣味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08-19,法定代表人为冯某某,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鸡泽县辣椒工贸城中段,所属行业为业,经营范围包含:辣椒收购、,辣椒制品加工、酱腌菜加工、调味料加工、等。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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