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涉县宏安运业因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被罚2千元并责令改正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保存2022-11-30 09:56:32
分享:
近日,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发布了涉县宏安运业有限公司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处罚通告。

处罚决定文书号:﹝2022﹞峰交运罚决字超第22253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80项的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轻重等级属较重。

违法(违规)行为:在检查过程中该车辆驾驶员出示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该车装载一车煤泥粉,车辆限重:49吨,总轴数:6轴车。经上磅数据显示车辆总重61.83吨,发现涉县宏安运业有限公司的货运车辆,未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装载货物上路行驶,驾驶人有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

处理决定:决定给予:1、责令改正2、罚款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2/11/09

据公开信息显示,涉县宏安运业有限公司负责:杜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集装箱道路运输;焦炭、铁精粉、钢材、建材(不含木材)、金属材料(不含稀有贵金属)、五金交电、轮胎、润滑油、汽车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邮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

相关文章
频道推荐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新时代商务大厦10楼 客服热线:0310-3181999
邯郸之窗  www.hdzc.net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在线交流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161号 冀ICP备120155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