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农﹝种子﹞罚﹝2022﹞57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四项
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处理决定: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2/11/09
据公开信息显示,成安县辛义乡北徐村南村科农农资门市负责人:杨某某,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辛义乡,经营范围:农药(限制类除外)、化肥、种子、农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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