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冀市监邯处﹝2022﹞13042321000021号
处理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违法(违规)行为: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
处理决定:罚款 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11/14
据公开信息显示,临漳县习文镇素芬点心店负责人:李某某,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习文镇西太平村,经营范围:烧饼、点心、蛋糕烘焙制作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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