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2022〕02-290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厂区存在部分钢渣露天存放苫盖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
处理决定:处以五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6月14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武安市艮良钢渣加工有限公司负责人:黄*良,地址:邯郸市武安市冶陶镇固镇,经营范围:钢渣加工;铁精粉洗选 ;铁矿石、水泥、石子、白灰、钢材、硅锰合金、团球、工矿机电、五金电料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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