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武交运罚[2022]0331号
处理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55号令)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55号令)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
处理决定:叁仟元整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8月25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通亮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午汲镇,经营范围: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罐车道路运输服务;大型物件道路运输(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运输);场内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铁精粉、焦粉、水泥、石子、沙、铁矿石、石灰石、钢材、生铁、耐火材料、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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