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邯郸市邯山区燕赵商务酒店浴新店前台员工在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处罚通知。
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山综执当罚决字WS(2022)(4-4)
处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细则》第三十八条及《邯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2020版第七章第十五条第一项。
违法(违规)行为:前台员工张某、李某波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
处理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9月01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邯山区燕赵商务酒店浴新店负责人:侯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经营范围:住宿、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场地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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