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峰峰矿区旭东面饼加工坊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通知。
处罚决定文书号:峰市监处罚〔2022〕0115号
处理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
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7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有4名工作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产品未取得2022年检验报告和产品包装箱未标明生产企业名称,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2022年8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有2名工作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处理决定:罚款人民币300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8月23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峰峰矿区旭东面饼加工坊负责人:杜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峰镇,经营范围:面制品加工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政府政策性拆迁此营业执照作废)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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