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邯郸市旭明运输有限公司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处罚公告。
处罚决定文书号:【2022】年肥交运决字第20220112号
处理依据: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款,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违法(违规)行为:邯郸市旭明运输有限公司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案(冀DY0239)
处理决定:3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9月02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旭明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屯庄营乡,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件运输;仓储(危险及毒性物品除外)服务、国内外货运代理、打包、搬运、装卸服务、物流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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