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2022〕02-185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物料大棚密闭不严,造成粉尘外溢。
处理决定:处以罚款三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5月23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武安市财森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负责人:郝*峰,地址:邯郸市武安市西土山乡,经营范围:煤炭洗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期限至2023年6月3日)***
来源: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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