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发布了峰峰矿区新市区聚联购物广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处罚通知。
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峰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4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法(违规)行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理决定:给予峰峰矿区新市区聚联购物广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2/08/25
据公开信息显示,峰峰矿区新市区聚联购物广场负责人:谢某某,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经营范围:日用百货、五金、服装、鞋帽、针织品、饰品、通讯器材、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 零售;小吃 餐饮服务;游乐场设施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政府政策性拆迁此营业执照作废)。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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