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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凝鑫混凝土因未按照环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被罚15万元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2022-09-09 16: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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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邯郸市凝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处罚通知。


 
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2022〕20-11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二项。
违法(违规)行为: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
处理决定:处以罚款1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6月27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凝鑫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某,地址:邯郸冀南新区,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及预制构件、预拌砂浆制造、;机械制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筑施工废弃物治理服务;非金属矿物质废弃物治理服务;建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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