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复综罚决字 〔2022〕第10号
处理依据:《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法(违规)行为: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17#住宅楼未按规划许可建设。
处理决定:罚款95741.95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3月16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史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经营范围:承包境外矿山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按资格证核定范围经营);矿山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房屋装修装饰工程、特种专业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按资质证施工);采掘施工(按资质证核定范围经营);煤炭开采;爆破与拆除工程设计施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8月9日);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升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的安装、维修;设备租赁;物业服务;矿山开采技术、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及服务;劳务派遣(限国内);钻探冷冻工程及钻探冷冻工程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冻结工程设计;特殊凿井(冻结、注浆、疏干);地基基础工程、钻探冷冻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水源井工程;压力管道安装;压力管道设计;压力容器安装;机电设备租赁;机械修理(需专项审批的除外);本企业所属的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以下限分公司经营:机械制造及修理、水泥、硅石粉、矿渣粉、静力膨胀剂、速凝剂生产、电器修理、建井设备制造;金属结构件制作;矿用支护产品、冶金、煤炭机械备件加工、组合钢模板及配件、钢跳板、支护柱的制造;搬运、装卸;设备租赁;普通货运;房屋租赁;铁路运输代理;市场管理服务;钢材、建材、钢丝绳、电缆、五金交电、机械配件、防爆电器、橡胶制品、彩板型材;矿山机械设备检验检测;仓储;矿用通风器材、安全防护用品生产与;化肥、尿素、聚乙烯、聚丙烯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邮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