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广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收集导排燃烧火炬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或更新的处罚通知。
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字【2022】08-12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六项。
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3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刘俊涛、柴现涛、耿丽红到位于广平县南阳堡镇南刘村南地的广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垃圾填埋场填埋气收集导排燃烧火炬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或更新。
处理决定:罚款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4月15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广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负责人:张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南阳堡镇,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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