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邯郸市鸿砼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施工工地车辆带泥上路行驶,造成城市道路污染的处罚通知。
处罚决定文书号:鸡建罚决字〔2022〕第31号
处理依据:邯郸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第十九条,《邯郸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第二十五条。
违法(违规)行为:邯郸市鸿砼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在鸡泽县金鸡大街进出施工工地车辆带泥上路行驶,造成城市道路污染。
处理决定:1、责令改正,清理污染路面;2.处每平方50元,即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6月14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鸿砼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维修服务;机械配件、零售;润滑油脂、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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