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邯郸市丛台区赵都药店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处罚公告。
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医保罚决字﹝2022﹞第1号
处理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保管部分患者慢性病处方、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
处理决定:处人民币三万元整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7月13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丛台区赵都药店负责人:张某,地址:邯郸市丛台区,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中药材、保健食品、消毒用品、医用卫生材料、医疗器械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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