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官网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220811-Y1,邯郸市吉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被罚500元。
处理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24项的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邯郸市吉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冀D6K288指使车辆驾驶人尹小四超限运输货物。
处理决定:罚款金额0.05万元。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吉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某某,公司地址位于邯郸冀南新区南城乡,经营范围包含:新型建筑材料研发、制造及;混凝土制造及;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官网、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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