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虎门站安检工作人员发现一名旅客携带了额定能量为148Wh的充电宝,依据有关安全规定,此充电宝容量过大,不允许携带进站上车,该旅客表示不理解。
根据国家铁路局和公安部2022年7月1日公布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相关规定,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锂电池必须标志清晰并且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约27000mAh电量)。
铁路部门提示广大旅客,乘坐火车出行前,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手机APP)查阅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进站乘车时自觉接受安全检查,若携带了相关违禁品或危险品,应配合铁路部门妥善处理,避免发生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