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是整个高考工作的最后一环,社会关注度高,责任重大。据介绍,河北省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坚持“院校负责,招办监督”,坚决把住计划、投档、录审三个关口,严格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执纪,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在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中,河北省要求各高校规范招录行为,严格依据招生政策和招生章程录取,严禁在录取开始前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学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采取恶搞、炒作等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严禁采取调整计划等方式点名录取或降低标准录取,严禁向考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在办结录取核准手续前,不得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各地将强化督导检查,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督促整改,专项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厉打击各类招生诈骗和非法招生中介活动。省录取现场纪检监察办公室将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全程参与并监督录取工作。
在志愿填报和录取期间,各地、各高校、各中学将开辟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现场咨询多种咨询渠道,认真负责地解答考生问题,为考生详细具体的指导和服务,并充分发挥各地高考咨询服务站作用,耐心细致解答来电来访,对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耐心及时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
此外,河北省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严格落实招生录取信息“十公开”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招生政策、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内容,确保考生应知尽知;加大对偏远、贫困、农村地区的宣传力度,使考生充分了解国家招生政策和投档录取规则,推动专项计划等国家惠民政策宣传落实到位。(河北日报记者 崔丛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