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2年11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谢计来利用担任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助理巡视员、副部长、常务副部长,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岗位调整、工程项目开发等事项上帮助。1999年1月至2020年12月,谢计来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70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谢计来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谢计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谢计来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谢计来生于1953年2月,1972年11月参加工作,198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北师范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谢计来是在退休5年后被查的。2022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他被指“把干部选拔任用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卖官鬻爵,助长跑官买官的歪风邪气,严重损害组织工作公信力,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等。
外界注意到,谢计来曾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宋太平共事,后者也已落马、受审。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3月至2021年3月,宋太平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949万余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