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做好部门应急联动工作。
自6月14日以来,针对高温天气,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先后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1次、Ⅳ级应急响应3次,其中有2次根据天气形势变化,经综合研判后升级为Ⅲ级应急响应。
从昨天开始的新一轮高温天气,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已于7月6日0时升级重大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今天也向各地各有关单位印发《关于做好近期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地区和有关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适时启动或升级高温灾害应急响应,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全力做好高温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
截至目前,我省石家庄、保定、沧州、衡水、邯郸5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已启动或升级高温Ⅲ级应急响应,唐山、廊坊、邢台和雄安新区已启动高温Ⅳ级应急响应。(其中,邢台应急响应实施细则规定高温应急响应最高为Ⅳ级)
二是积极做好高温灾害风险研判和指导工作。
根据省气象台发布的高温预报预警信息,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充分应用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加强高温灾害风险研判,自第一轮持续性高温天气开始,先后制作发布高温中暑气象风险预报、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快报等40期,指导各地、各成员单位应对好高温天气对人体健康、水电能源供应、农业生产、户外作业、交通运输、森林草原防火、食品安全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也及时通过气象灾害防御决策支撑平台及APP、传真、微信工作群和电话提醒等多种方式,提示、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高温灾害防御应对工作。
三是及时做好众高温天气预警发布和防御宣传。
针对高温天气,积极制作相关科普作品,通过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通过电视台游走字幕、12379突发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传播高温预警信息,指导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做好高温天气防御。6月份以来,全省通过12379突发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共发布高温预警信息2979条,发送高温预警短信251.5万人次。
在这里也提醒社会公众采取以下措施降低高温天气影响:
1.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10-16时)外出,如果外出一定要做好防暑防晒措施。
2.户外作业人员要避开中午太阳直晒时段,并减轻劳动强度,放慢劳动速度,及时补充水分,定时到阴凉处休息,预防职业性中暑。
3.儿童、老人、孕妇以及有慢性基础性疾病的人群应尽量待在凉爽的室内。
4.司乘人员不要在车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前应打开门通风,避免疲劳驾驶,做好车辆水温、机油压力和胎压监测。
5.清淡饮食,及时补充水分,关注体温变化,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就医。
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将继续密切关注高温天气过程的发展和影响,持续做好对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和部门应急联动工作,加强指挥调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气象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