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河北省法院供图
数据显示,2022年全省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2414件,审结14024件,调解撤诉结案10661件,调撤率达76.02%,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2.82%。新收侵犯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229件,同比下降15.8%,首次出现负增长,审结224件。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19件,审结19件。
从案件类型看,涉商标权、著作权案件占比最多,两类案件占比约78%,其中涉著作权案件数量和占比逐年上升,去年占比超过一半,反映出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作品传播和复制更加便捷,网络成为著作权人维权的主战场。涉专利权案件稳步提升,由2021年的769件增至1392件,占比由8.70%增至11.21%,反映出河北科技创新要素更加活跃。涉商标权案件数量稳中有降,由2021年的3849件降至3254件,占比由43.54%降至26.21%,反映出各类市场主体的品牌意识逐渐增强。
立足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实际,河北法院坚持问题导向,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着力破解知识产权审判难题,积极探索审判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审判体系进一步健全。赋予雄安中院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跨区域集中管辖本辖区及北部六市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2022年以来雄安中院已受理技术类案件300余件。新增14家基层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全部建立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团队,管辖调整工作平稳有序完成,知识产权管辖布局进一步优化。2022年5月1日后,基层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数占年度收案总量的31.42%。
“繁简分流”改革进一步推进。持续推广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工作指引》,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缩短案件诉讼周期。全省基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84件,占基层法院受理案件的27.8%,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一个月左右。
“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在中院层面实现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的基础上,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开展座谈,研究起草“三合一”审判机制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筹备全省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进一步完善。为解决技术事实查明难问题,省法院聘请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18名专利预审员为第二批兼职技术调查官,制定《技术调查官调派办法》和《兼职技术调查官经费保障管理办法》,规范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2022年已有19件技术类案件使用技术调查官参与现场勘验、技术比对、庭审等审理流程,有效提升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
此外,河北法院积极探索优化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对接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深化区域合作,推动建立京津冀知识产权司法协作,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