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被取消等级的养老机构,收回等级标牌,2年内不得参加等级评定。按照有关规定,自通报印发下月起,不再享受相关补贴。
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取消12家养老机构等级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按照《河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冀民规〔2021〕2号)规定,2022年省级统一组织对2020、2021年度等级养老机构进行了抽检。12家等级养老机构抽检后经整改验收仍不符合现有等级标准,经研究决定取消其等级,现通报如下。
一、二级养老机构(3家)
临城县中医医院怡心居老年医养中心
馆陶县福康养老院
邯郸市永年西河庄养老院
二、一级养老机构(9家)
秦皇岛市海港区红阳老年公寓
秦皇岛市海港区老来福老年公寓
昌黎县民政局龙家店中心敬老院
遵化市鑫缘老年公寓
张家口市宣化区蜂康社区养老院
张北县单晶河中心敬老院
大名县清心苑养老院
邯郸市峰峰矿区心爱养老院
馆陶县琉璃光孝养院
取消等级的养老机构,收回等级标牌,2年内不得参加等级评定。按照《关于省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民〔2019〕107号)的有关规定,自通报印发下月起,不再享受相关补贴。
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等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认真评定,确保评出的等级养老机构符合标准、条件过硬。要加强日常监督和抽查检查,督促等级养老机构强化示范标杆意识,规范有序运营。等级养老机构要持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安全,为老年人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