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依据《电子商务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直播营销活动的具体形式以及相关主体定义,并梳理了48项有关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合规指引清单。
合规指引清单中明确了在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时应当遵守的法定原则和基本要求,并从登记许可、产品质量、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消费维权、价格规范、合同履行、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对直播营销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指引。还根据不同网络营销主体的行为特点,列举出对应的行为规范事项,明确了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和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各方的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为网络直播营销各方主体依法合规经营专业的、清晰的指点和引导。
“《指引》的出台不仅是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法合规开展明晰了主体责任、权责范围,同时也强化了网络直播营销各方主体的协同自律、规范经营的意识。”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创新监管举措,优化网络市场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网络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