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指标管控能力建设行动。重点开展河流水量分配、确定地下水管控指标、推进区域可用水量确定、实施生态水量清单式管理、复核已建水利工程生态流量、制定复苏母亲河“一河一策”方案等工作。其中,各地按管理权限对符合条件的河湖逐一制定河湖基本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并将基本生态水量保障目标纳入水资源调度方案和年度调度计划,根据来水和用水需求变化情况,因地制宜实施水量动态调度。
取用水计量统计能力建设行动。建立整合计量子系统,提升用水核算数据准确度,打通省平台下各子系统间壁垒,进一步整合各类计量数据,建立省级用水核算直报系统,动态更新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开发区域供用水平衡软件功能,实现自动化、便捷化的区域用水推算、供用水量平衡适配以及区域用水量成果校核,并实现省平台各业务子系统间的信息贯通、数据共享和资源复用。
取用水长效监管能力建设行动。强化取用水长效监管能力,严格用水总量控制,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取得审批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无计量取水、超许可取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等违法行为,持续推进关井行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并做好业务培训调研指导。
水资源智能管控能力建设行动。主要包括计量监控项目建设、地下水位监测管理、水资源管控课题研究等内容,加密农灌机井“以电折水”监测站,复核校正折水系数,实施农业灌溉计量示范项目建设,在秦皇岛、唐山、沧州沿海地区,开展海水入侵状况调查和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摸清海水入侵范围、程度,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防治措施。
水资源管理改革创新能力建设行动。创新举措研究出台水资源刚性约束政策措施,推进用水权改革和交易,推进察汗淖尔流域生态保护。强化取水许可“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取水许可申请要件、精简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研究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管理方式,细化完善适用范围、办理程序和具体措施,减少市场主体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