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保障促投资,稳大盘工作扎实有效。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系统开展“保投资、保项目、保发展”活动,打出一系列“政策+服务”的“组合拳”,先后出台规划衔接、指标预支等多项针对性举措。2022年全省批准新增建设用地27.35万亩,同比增加12.1%;供应建设用地51.34万亩,同比增加15.1%;批准用海4.8万亩,同比增加42.3%;771个省重点项目实现全面保障。
抓保护强监管,耕地保护责任不断压实。推动建立“田长制”责任体系,构建网格化监管机制。制定出台耕地“进出平衡”管理办法,建立耕地占补平衡全过程监管、“增违挂钩”机制,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全年新增补充耕地15.12万亩,全省库存指标18.52万亩。
抓优化划三线,规划编制取得重要进展。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河北全面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实现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重要生态功能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持续深化完善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基本完成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抓修复优生态,国土空间治理成效明显。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全年营造林636.8万亩,修复退化草原44.6万亩,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白洋淀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等3个项目成功获批,争取中央补助资金9亿元。开展海洋资源管理三年行动,修复岸线13公里、滨海湿地29.78公顷;年产淡化海水6250万吨,稳居全国第3位。
抓集约提效益,土地利用迈上新台阶。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5.55万亩、闲置土地3.52万亩,分别完成国家任务的151%、569%,分别排名全国第2、第1位。25个县(市、区)被认定为国家级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数量全国最多;2个县(区)耕地保护和节地工作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
抓服务办实事,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各地解放思想,大胆尝试,推出了“标准地”出让、“容缺受理”“价款分期缴纳”“交地即交证”等一系列创新举措。通过优惠地价供应土地为企业节省成本5.03亿元。全省151个县(市、区)开展“交地即交证”改革,46个县(市、区)开展“交房即交证”改革,颁发证书8万余本。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省级以上开发区出让比例达58.55%,以“标准地”方式出让工业用地4.1万亩,实现“拿地即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