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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户多人口”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执行

来源:纵览客户端编辑:保存2023-01-07 09: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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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览客户端讯(河北日报记者冯阳)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一户多人口”电价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家庭常住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执行,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新规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如何申请办理有关事项?通知明确,家庭常住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持房产证(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居民用户与住房保障运营管理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户主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向当地供电企业申请执行“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执行,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居民家庭人口数量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簿或居住证为认定依据。申请办理的常住人口,其户口簿或居住证应在同一地址。同一时期相同人员不得重复办理“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当家庭人口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供电企业申请调整。

  “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自办理通过的次月起执行,24个月内有效,到期前3个月内可办理续期手续。本规定发布之日前已执行该电价政策的用户,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续期手续。凡逾期未办理续期手续的将不再执行“一户多人口”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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