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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启动

来源:河北新闻网编辑:保存2022-11-09 09: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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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石家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石家庄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标志着石家庄全市范围内的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启动。

  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

  《工作方案》提出了该市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要求,综合运用重点督导、信用修复、失信约束等措施,全面降低严重违法失信主体数量占全市法人企业比重,减存量、控增量。

  2023年3月底前,全市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占全市法人降低到1%以下;

  2023年6月底前,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占比低于省会及副省级城市平均水平;

  到2023年底,全市严重违法失信主体进一步降低,信用环境持续优化。

  采取4项主要措施

  《工作方案》明确,采取4项主要措施:

  一是调查摸底,实施清单管理。分地区、分部门、分类别、分状态建立基础台账和数据清单,重点加强对吊销、注销、迁出、停业、失联、清算、破产等企业状态确认,进一步梳理退出、帮扶和约束三类企业主体,建立专项治理清单。

  二是退出一批,分类实施治理。对注销、迁出本市(注明迁入地)、清算、破产等失信行为主体,退出清单管理;督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被吊销企业依法依规办理注销登记;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启动破产程序,进入破产程序后退出清单管理;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加紧实施退出。

  三是帮扶一批,助力企业信用修复。加强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指导,做到“应退出、尽退出”。线上线下办理信用修复便利条件;开展信用警示和约谈,组织并督促企业参加信用修复公益培训班等。问题突出的重点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加快退出治理清单。

  四是惩戒一批,依法依规约束。加强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依法依规通过采取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取消财政性资金补助和项目支持,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撤销相关荣誉等措施,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

  更多保障

  针对部分信用领域突出问题,石家庄市还将建立健全教育帮扶机制,信用修复机制、严重失信约束等各项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一流的信用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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