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社保中心发出通知,最近,凡是在市本级、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新华区、高新区、鹿泉区、循环化工园区和新乐市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陆续收到了相应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的一笔资金。这是因疫情封控影响为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发放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单位收到这笔补助后,可以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培训相关支出。发放的标准是按今年1月份至疫情发生月份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计算。如果单位需要相关的政策文件,可从网站sjzsybx.3vfree.cn中“政策法规”栏目最下面两个文件链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