滹沱河石家庄正定段
《条例》共七章五十二条,对滹沱河水体保护、生态修复与保护、绿色发展等内容作出明确要求,为石家庄市全面加强滹沱河管理保护、保障滹沱河行洪安全、发挥滹沱河综合效益,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条例》规定,滹沱河严格落实河长制,各级河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滹沱河保护和治理相关职责。市、沿河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滹沱河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将滹沱河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滹沱河保护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滹沱河保护职责;将滹沱河保护和治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滹沱河防洪、补水、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开发与利用、管理与养护等工作;应当建立滹沱河保洁常态化巡查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河道保洁,及时清除河道固体废弃物、有害水生动植物。市、沿河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滹沱河保护和治理的具体工作。市滹沱河管理机构应当依照职责,做好管辖区域内的日常巡护工作。
《条例》规定,滹沱河沿线存在乱建、乱占、乱堆、乱采等问题严重的;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入河排污口问题突出,对水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严重影响的;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由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县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将约谈情况向社会公开。
来源:冀时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