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于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前(具体日期以我省2023年高考报名要求为准)将通过县、乡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不按规定参加审核并提交《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的,不在网上报名时申请的,不能享受当年高考农村独生子女加分。
具有河北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高校在省内招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01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考生参加高考,不再享受加分。(河北台岳召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