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幼儿园:
9月1日(周四),小学五、六年级,初中三年级和高中学段三年级开学,幼儿园大班开园;
9月3日(周六),小学三、四年级,初中二年级和高中学段二年级开学,幼儿园中班开园;
9月5日(周一),特教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二年级,初中一年级和高中学段一年级新生开学,幼儿园小班开园。
中等职业学校各年级参照普通高中对应年级开学时间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疫情形势,上报属地防控部门研判后对开学时间等工作进行部署。
校外培训机构:
即日起,教育部门监管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开班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恢复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开班时间不得早于9月1日。
返校报到条件:
师生员工持《个人14天健康登记表》、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路途超过一天者可凭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寄宿制学校师生员工返校后,要求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低风险区师生员工需提前返回学校驻地,实施“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并做好健康监测,重点疫情地区返回师生需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政策,无特殊情况可按时返校报到。开学前学生核酸检测费用由个人承担,寄宿制学校开学后学生“三天两检”核酸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
暂不返校人员管理:
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报到;
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报到,待症状解除3日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在境外的师生员工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已在境内的来华留学生,开学工作与国内学生同要求进行;
学生和家长对疫情存在担心的,可不返校。对未返校的学生,学校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加强教育指导,开展线上教学。
学校防疫准备:
做好信息摸排。建立覆盖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制度,全面摸排、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开学前连续7天的行程信息和健康状况,做到底数清、轨迹明、信息准。
完善方案制度。根据最新防疫政策,结合疫情防控形式,动态调整和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细化各项防控制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充实物资储备。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指导下,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体温测量仪、防护服等物资;校园内设置充足的水龙头,配齐配足洗手液和肥皂;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隔离观察室,为入校时出现疑似症状的人员临时处置场所。
加强应急演练。各学校要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处置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模拟演练,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应急预案各环节能快速响应,应急措施精准到位。
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社区、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协调,掌握最新动态、了解最新政策,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