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谷正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组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无视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跑官要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求职务升迁;损害群众利益,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目无法纪,恣意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逾越纪法底线,以权谋私,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规划审批、工程承揽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谷正海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行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谷正海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河北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廊坊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另据上观新闻报道,谷正海长期在河北工作,曾入选“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拟推荐对象”,不过,最终的“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名单中并没有他。落马前6天,2月11日,谷正海还曾外出调研。
据官方简历,谷正海,汉族,1967年7月生,河北青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2016年12月,谷正海出任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大厂回族自治县隶属河北省廊坊市,地理位置特殊,位于北京正东,与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隔潮白河相望,县界距潞城镇(北京市级机关所在地)4公里,距天安门42公里,处于首都半小时经济圈。任内,谷正海提出以“五城同建”标准打造北京城市副中心后花园。
据河北新闻网的一则报道显示,2021年5月,河北省发布了《关于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公示名单显示,共有5人入列“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拟推荐对象”。谷正海正是推荐对象之一。
当时的公示中还提到,“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6日至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省委组织部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联系方式,以利于了解核实和反馈情况。”
2021年6月,在经过层层筛选后,河北省共有4人被授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名单中唯独缺少了谷正海。
落选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一个多月后,2021年8月,谷正海晋升廊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跻身副厅级,继续担任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在同月召开的廊坊市第七次党代会上,谷正海表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灵魂深处确立对新发展理念的自觉和自信,对标看齐副中心、主动服务副中心、全面融入副中心,激情干事业、挑战不可能,把全面建设“五个廊坊”、争当“三个排头兵”在大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晋升副厅6个月后,谷正海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