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小区(村)实行静默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必须居家。所有人员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配合做好风险排查、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对全市各交通道路和城市入口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生活保障车辆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出入,公共交通停运。全市居民(含滞留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向市疫情防控办报告。(电话:88589009、88599070)
三、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联系方式附后),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等停止线下教学。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请广大市民做好自我防护,同时密切关注阳性感染者的行程轨迹,如有交集,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
五、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拒绝接受封闭管控、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以及编造散布谣言,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目前我市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市民放心,市委、市政府将团结带领大家共同抗击疫情,全力争取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乐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