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0日,在我县部分微信群里传播一段殴打学生的视频,警方立即对视频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该视频中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具体情况为:2022年5月14日14时许,贾某某、骆某某等人在县城某饭店聚餐后,在石坊路遇见了在此逛街的孙某某和田某某。因贾某某、骆某某与孙某某之前存在矛盾,贾某某、骆某某等人将孙某某叫到石坊路旁的一个胡同里,并对其实施殴打。当日,贾某某等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孙某某进行了赔礼道歉,孙某某没有报警。
目前,警方已依法对案件展开调查,并将依法严格公正处理。
警方提醒: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避免再次造成心理伤害,请不要在网络传播此类视频;凡发现涉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请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第一时间依法处理。
宁晋县公安局
2022年5月21日
来源:宁晋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