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网络反映问题为行唐200MV光伏发电项目占地引起,该项目由新疆特变电工子公司行特新能源投资建设,是“农光互补”项目,2020年9月30日取得备案证(冀发改政务备字〔2020〕210号)。第一批建设项目地块位于上碑镇,项目备案、环评、土地等各项手续合法合规。2021年4月,由上碑镇政府启动项目土地流转工作,涉及上碑镇5个村1642亩。截至2022年4月30日,共计完成土地流转1013亩,其中未种青苗的470亩,种植青苗的543亩。
网络反映毁麦地块为刘家庄村、祁后村土地,3月份起农户陆续收割209.83亩,企业集中施工清表53.17亩。目前,经初步核实,两村毁麦地块中有14户村民共40.39亩土地,未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流转委托书和土地租赁合同。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群众工作不到位、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监管工作缺失缺位、施工违法违规等问题。
通报称,针对上述问题,已责令项目停止施工。就行特新能源公司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调查,对项目负责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时,据调查不存在施工过程中村民被殴打受伤问题。
通报显示,根据已查明事实,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问责。责令行唐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深刻检查,对政府分管副县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上碑镇党委书记和镇长给予免职处理,对上碑镇分管领导镇人大主席及东北街村、刘家庄村、祁后村党支部书记分别给予相应党纪处分。要求行唐县成立群众工作组,全面摸清群众诉求,依法依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