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县医院综合能力,满足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2021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明确了“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根据工作安排,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各省份推荐并确定了参与“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县医院名单。
据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和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推进,中期还将调整县医院名单。对未参与“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但能力提升明显并符合推荐条件的县医院,可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推荐纳入;对在县医院名单内,但工作进展不明显,经中期评估与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目标差距较大的县医院,将从名单中剔除。
根据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作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按照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职责任务,指导纳入“千县工程”的县医院不断提升综合能力,落实各项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