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4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6例(石家庄市2例、邢台市3例、保定市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石家庄市)。
截至3月4日24时,河北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2例;尚在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
保定市清苑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
保定市清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情况通报
3月4日,我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省外人员在我区自主核酸检测时检出,系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来我区人员。
具体情况如下:王某某,女性,51岁,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厂镇乔屯村人。3月2日从吉林市自驾车出发,3月3日来到我区,在某医疗机构自主进行核酸检测,混检结果异常,3月4日单检初筛阳性,经保定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呈阳性。专家组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该病例已转运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及次密接人员已全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
该病例活动轨迹:3月2日7:00和其丈夫韩某某驾车从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厂镇来保;21:00由保定北下高速后在老保定驴肉馆(总店)就餐;22:00入住乐家精品酒店万达广场店(原亚朵酒店);3月3日10:00到保定燕云城小区售楼部看房;11:07在保定高保路口加油站(中石油河北保定分公司)加油;11:30到清苑区第五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2:00到达清苑区张登镇北和庄村并在村东宴宾园饭店与亲属就餐;19:30乘私家车从北和庄村前往盛际酒店保定东站店;因核酸检测结果已超过48小时未能入住该店。20:30因混检结果异常而被安排单人单管检测,结果呈阳性后立即被集中隔离,随即由负压救护车转入定点医院。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有在相同时间、地点与该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属地乡镇、街道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及核酸检测等。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消失(减退)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保定市清苑区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轨迹公布!石家庄高新区新增2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4日,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均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确诊病例1:葛某某,女,41岁,现住桥西区翰林观天下小区,系河北商贸学校教师,为3月3日高新区确诊病例张某的任课老师,是张某的密切接触者。3月3日被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3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2:张某某,男,16岁,现住河北商贸学校宿舍,系该校学生,为3月3日确诊病例张某的同宿舍人员,是张某的密切接触者。3月3日被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3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无症状感染者:侯某某,男,16岁,现住河北商贸学校宿舍,系该校学生,为3月3日确诊病例张某的同桌,是张某的密切接触者。3月3日被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3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
石家庄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
2022年3月4日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
2022年3月4日,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为3月3日高新区确诊病例张某的密切接触者,为同校师生),均在隔离点发现。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确诊病例1:葛某某,女,41岁,现住石家庄市桥西区翰林观天下小区,为河北商贸学校教师(系3月3日高新区确诊病例张某的任课老师)。
2月28日至3月1日,每天7时左右自驾车到河北商贸学校上班,期间在校活动无外出,17时自驾车返家后无外出。
3月2日,7时左右自驾车到学校上班,14时左右自驾车离校,14时30分在桥西区维明南大街47号河北省省招加油站加油后回家。15时左右骑电动车到裕华西路和红旗大街交口附近的好利来西清店购物,16时左右到桥西区师范街87号草场街小学门口接女儿放学回家拿东西,后二人到河北省职工体育健身中心训练羽毛球,18时20分返家后无外出。
3月3日上午,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指定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3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2:张某某,男,16岁,现住河北商贸学校宿舍,为该校学生(系3月3日确诊病例张某的同班同宿舍人员)。
2月27日11时左右,因开学返校,后一直在学校学习生活无外出。
3月3日凌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指定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3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无症状感染者:侯某某,男,16岁,现住河北商贸学校宿舍,为该校学生(系3月3日确诊病例张某的同桌)。
2月27日16时左右,因开学返校,后一直在学校学习生活无外出。
3月3日凌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指定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3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请2月27日以来与以上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尽快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不外出;
三、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呼叫120到指定医院就诊。
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2年3月5日
清河3例新增确诊病例轨迹公布↓↓↓
关于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的通告
2022年3月4日0-24时,我县发现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1例普通型,2例轻型。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现将行程轨迹公布:
病例5:
张某某,男,45岁,现住清河县园丁苑小区,系确诊病例1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2022年2月21日早上在家吃饭,9:00左右驾车到杨二庄工业区鑫华羊绒制品有限公司,中午在公司吃饭,21:00左右打电话预约烧烤,由宇博酒楼服务员送餐到公司,然后在公司食堂吃饭,之后一直在公司未外出。2月22日早上驾车送小儿子到冀南阳光小学新校区检测核酸,未进校内;11:00左右回到鑫华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后未外出。2月23日上午在公司未外出,13:00左右驾车到育才街顺丰速运寄快递,14:00左右返回园丁苑小区家中。2月24日9:00左右自驾车到南宫市安子窝村老家,13:00返回家中。2月25日9:00左右自驾车到南宫市安子窝村老家,18:00左右驾车到清河县得晟全驴宴肉馆吃饭,22:00左右返回园丁苑家中。2月26日13:00左右自驾车到南宫市安子窝村老家,17:00左右返回清河,17:30左右到东关村东关家纺购物后回家。2月27日10:30到祥和大街十里彩虹婚庆用品店,中午在家吃饭,15:00左右到老彭货站绒毛购销店卖绒时接触张某某(确诊病例1)。19:00左右到德惠肉食店购买肉食后驾车返回家中。2月28日10:30左右驾车和小儿子到德深文体购物,中午在家吃饭,13:00左右到武松加油站加油,然后到油坊镇凯士达厂库房,17:30左右返回园丁苑小区家中。3月1日早上送小儿子到冀南阳光小学新校区上学,然后驾车到中国银行三羊街支行自助取款机取钱,10:30左右到祥和街安信羊绒检测中心门市楼上收拾东西,13:00左右返回园丁苑家中,17:00左右到黄河街包家骨头城吃饭,23:00左右返回家中。3月2日早上送小儿子上学,8:00驾车到门市,10:30左右到油坊镇凯士达工厂库房看货,然后驾车到中恒羊绒厂看货,12:30左右驾车到来来来骨头城饭店吃饭,下午步行到戈仙庄村谈事,然后步行回门市楼上居住,晚上在祥和街东侧外检测核酸,后返回门市。3月3日早上在门市吃饭后,10:00左右到滨江小区对面双汇冷鲜肉购物,中午返回园丁苑小区后未外出。3月3日晚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病例6:
田某某,女,13岁,系确诊病例3田某某的孙女,现住清河县坝营镇东洪河村。2月12日-28日期间在其爷爷家居住。3月1日上午7:30乘坐校车去辛集联合小学上学,中午在小饭桌吃饭,17:30放学坐校车回家。3月2日上午因学校停课在家。14:30左右作为确诊病例3田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3月4日下午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7:
张某某,男,69岁,现住清河县袁宋庄村,系确诊病例1张某某的父亲。2022年2月15日中午11:00左右在家中吃午饭,同时用餐人员有其儿子张某某(确诊病例1)、儿媳焦某某(确诊病例4)。2月16日至23日,一直在家中,偶尔到街上遛弯。2月24日9:30左右独自骑电动车到黄金庄集市上买菜,10:30返回到袁宋庄家中,未再外出。2月25日中午在家中吃饭,同时用餐人员有其儿媳焦某某(确诊病例4)。2月26日至28日一直在家中,偶尔到街上遛弯。3月1日上午在家,下午14:00左右自行骑电动车在西张古村立收超市买馒头,19:00其长子张某某(确诊病例1)独自步行来家中探望。3月2日在本村胡同外看护孙女。3月3日凌晨作为确诊病例1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3月4日下午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
请在同时段、同地点有轨迹交集的人员,见此通报后,立即与小区(村委会)或县防控办联系报备(电话:8199237),等待通知,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果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朋友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切实履行好个人责任和义务。
清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