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高效组织施工。通过省住建厅指挥调度中心高频次视频调度、第三方专家不间断现场指导、工作专班现场反复调研督促等措施,督促垃圾焚烧设施企业高效组织施工、加快建设。同时,将17座设施及其配套商砼企业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在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前提下,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环保、安全措施到位,项目合理施工。
同步建设配套设施。各地帮助垃圾焚烧设施企业加快电力输出线路、中水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尽早对接电力等有关部门,加快手续办理和建设进度,确保设施建成后,及时投入生产运营。根据飞灰产生量,同步加快飞灰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满足当前和长远处理需求,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加快关停生活垃圾填埋场。各地按照“能关即关”的原则,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加快关停生活垃圾填埋场。凡周边垃圾焚烧设施有余量的,生活垃圾一律焚烧处理,填埋场全部关停;无余量的抓紧推进在建项目投产,并在投产后关停相应填埋场。各地定期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关停情况进行“回头看”,除应急处理和填埋飞灰外,不再使用生活垃圾填埋场。
科学治理生活垃圾填埋场。各地加快组织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场一策”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完成对填埋场地下水、地表水、渗滤液和沼气处理等现状的实地勘探和专家论证,加快启动封场,完成场区覆盖、雨污分流、渗滤液处理等治理任务。持续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督管理,按照要求对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到位,严防污染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