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华北油田医疗保障中心,石家庄铁路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办好10件民生实事的通知》工作部署,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进一步提升全省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冀医保字〔2021〕21号)要求,经省、市、县医疗保障部门共同努力,截止2021年12月26日,全省1466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含个人账户和有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相关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试运行服务,具体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公众号—“我的医保”—“公众查询”—“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查询。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及时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各试点定点医疗机构要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主动加强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因医保信息系统硬件故障、网络中断等情况不能直接结算时,试点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为参保人员全额现金结算门诊费用,参保人员可按参保地政策进行处理。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