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以涉及民生领域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为重点,及时制止纠正政府部门指定交易、妨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查处了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共享电动单车市场竞争案,维护了共享电动单车市场竞争秩序。
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强跨区域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协作,与北京、天津市场监管部门签订《京津冀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和《京津冀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协作协议》,积极推动京津冀联合执法,打造标准统一、执法统一的区域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结合河北省实际,不断完善反垄断案件办理机制,制定印发17项垄断案件专用文书格式范本,推动建立反垄断异地办案、抽调办案、执法激励等措施,建立反垄断执法人才库和专家咨询库,构建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参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人才支撑的全省反垄断执法格局。
建立重大复杂案件分析和研究论证制度,提升执法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把重点案件查办和重点行业整治结合起来,突出规范监管,保障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项目的公平竞争权和人民群众的自主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