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现人冯志国描述,当晚7点多钟,他在北王庄村新开园街道边发现了这名弃婴,当时天寒地冻,婴儿约莫刚满月的样子。他暂时将婴儿带回家中照看,购买来奶粉给婴儿喝,同时在乡村两级政府的多方联系下,转交给了县刑警大队和县民政局。
晚10点左右,县刑警大队和县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将弃婴安全送至井陉县医院儿科进行检查和妥善救治。经核查,该名弃婴是女婴,出生史不详,体重3Kg。目前该婴儿状态良好,儿童福利院护工负责陪护照顾。
相关提示
我国法律禁止弃婴。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当父母或者监护人的遗弃行为造成未成年人死亡、重伤等恶劣情况的,触犯《刑法》构成遗弃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目前,公安机关已在寻找弃婴的父母,他们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井陉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