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行动轨迹
2021年11月4日0时—24时,晋州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系晋州市在隔离点核酸检测中发现的初筛阳性转为确诊病例。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赵某某,女,56岁,现住晋州市小樵镇庞村。
10月21日至26日,每天到本村自家地里干农活,期间,24日8时20分到晋州市常营村龙元超市购物,其余时间居村无外出。
10月27日,上午到本村自家地里干农活。11时20分到常营村超子熟食店、供销社超市购物,之后回到本村自家地里干农活,其余时间居村无外出。
10月28日,到本村自家地里干农活,其余时间居村无外出。
10月29日,乘坐私家车到晋州市世纪街与育新路交口附近接人后返家无外出。
10月30日,上午乘坐私家车送婆婆到晋州市康华医院住院治疗,17时左右返家后无外出。
10月31日,作为密切接触者,当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晋州市指定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1月4日,在隔离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请有以上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落实如下防控措施:
一、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联系报备;
二、配合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防控管理及核酸检测;
三、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不外出;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呼叫120到指定医院就诊。
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晋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