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2日,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杨志林犯贪污、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被告人杨志林曾先后担任河北省青龙县矿业管理局局长、公安局政委、副县长、县委常委、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安次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志林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涉案财物依法发还或没收。被告人杨志林当庭表示不上诉。 另外,唐山市纪委监委最新对外公布,丰润区原副区长、公安局局长刘金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唐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