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办事创业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特别是对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证明事项,实行承诺制。
《河北省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中,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证明事项;对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不实行告知承诺制。
《河北省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一共有42个事项,划分为9大类,分别为公安、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司法行政和其他领域。
目前,河北省交通运输领域现行证明事项共11项,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的2项外,其余9项证明事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例如,此前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需要向我省各市、县行政审批局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提供“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今后申请人如果愿意作出承诺且符合其他相应条件,就可以与各市、县行政审批局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签订承诺书,不再提供“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人社领域自2019年以来,按照省政府和人社部要求,分两批取消了116项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社保经办、人事考试等领域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这次公布保留的22项证明事项中,有8项实施告知承诺制。
司法行政领域,这次列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共3类8项,包括律师类、司法鉴定类、基层法律服务类。
律师类事项包括3项:一是办理律师执业许可、变更执业机构许可需要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二是办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需要提交的单位出具的同意继续从事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三是办理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需要提交的申请人工作经历、执业经历证明。
司法鉴定类事项包括2项:申请司法鉴定人登记,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交的两个证明,一是未受刑事处罚证明;二是未受开除公职处分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类事项包括3项:一是办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负责人需要提交的三年以上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或者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历的证明;二是办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需要提交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或者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三是办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合伙人需要提交的新增加合伙人三年以上职业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