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老年人快速就诊通道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要优化老年人进入本机构的预检流程,在入口处安排专门人员,指导老年人查询健康码。设置人工查验通道,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可凭借纸质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入院就医,入院前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在检验、超声、影像等项目中,建立老年人优先预约检查机制,并为行动不便、思维不清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患者提供检查绿色通道。
鼓励设置老年患者优先服务窗口。
■提供多渠道预约挂号服务
医疗机构要提供电话、微信、网站等线上预约和现场预约服务,畅通家人、亲友、基层医务人员等代为老年人挂号的渠道。
线上预约平台要允许一个账号为5~6名经身份验证后的直系亲属预约挂号。
为需要复诊的老年患者提供诊间预约服务。
医疗机构要根据本机构就诊实际,结合不同专业特点,为患者保留不低于10%的现场普通号号源和5~10%的现场专家号号源,现场号源优先分配给老年患者、外地患者及其他经核查后确有困难患者。
三级医院应当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前开放一部分号源,优先用于老年人挂号。
医联体牵头单位要将预约诊疗信息系统延伸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畅通双向转诊通道;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
■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流程
鼓励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不断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的界面设计和服务功能,简化网上办理流程,提供字体放大、语音播报、人工咨询等服务。
在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同时,结合老年人就医需求,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检查报告等人工窗口。
推动通过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多介质办理就医服务,鼓励在线下配备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为老年人提供具有语音提示、人脸识别功能的电子自助设备。
在门诊醒目处设置老年人综合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助老器具借用等综合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开设老年人综合服务门诊,提供诊疗、康复、护理、用药指导等“一站式”服务。
■提供便利的药事服务
针对满足条件的老年慢性病患者,落实针对本人一次可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的长处方规定,减少老年患者往返医院的次数。
积极开展中药饮片代煎、药品配送服务,鼓励开设老年人用药咨询门诊,为老年人提供用药指导,方便老年人就近配备慢性病常用药物。
推行门诊智慧药房建设,推动处方系统与药房配送系统对接,减少患者取药等候时间。
■积极推行入出院“一站式”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入院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或窗口,为老年人统一办理住院登记、缴费和入院前检查检验预约等事项,优化入院流程。
在病区或住院部提供出院费用结算、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出院小结打印等“一站式”服务。
■加强住院老年患者管理
医疗机构要加强住院老年患者肺栓塞、跌倒、误吸、坠床等安全风险管理,建立高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
对住院的老年患者开展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管理,并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提供膳食营养服务。
鼓励患者及家属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陪护人员服务老年患者的能力。
■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
医疗机构要安排社工、志愿者或其他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交费窗口、综合服务点、投诉受理中心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
鼓励门诊设置“助老服务点”,配备合理资源帮助老年人就医。
■构建适老化就医环境
医疗机构要根据老年人特点改善就医环境,设置无障碍通道,配备必要的设施。
在门诊和住院病房设置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医疗机构主要出入口设置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
门诊机构标识内容清晰简明、导向明确。
■加强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就医的宣传引导
医疗机构要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向老年人宣传运用智能技术就医。
开展适宜老年人的医疗相关智能技术的培训,帮助老年人熟悉互联网医疗服务流程和操作程序。
引导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就医,逐步适应现代就医模式。
■推动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
鼓励医疗机构通过医联体、互联网等手段将服务延伸至老年患者家中,按照《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视、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根据《居家医疗服务参考项目(试行)》结合实际优先开展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适宜居家操作实施的技术和服务项目。
据介绍,省卫生健康委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对工作推进有力、效果明显的通报表扬,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缓慢的视情况进行约谈。同时,将把便利老年人就医有关工作纳入医疗服务满意度评价、医院等级评审、重点专科评审等重点工作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