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5月21日8时起新系统上线试运行 全市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
按照国家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工作要求,市医保系统将于4月30日18:00起停机,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经国家和省医保局验收后上线运行,预计5月21日8:00起新系统上线试运行,全市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
市域内医保协议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的报销结算
(一)定点门诊慢特病用药治疗人员,系统切换期间需要开药的参保人员,可在4月30日前,到定点医药机构提前开药。依据病情,最长可以取一个月药量。系统切换期间开药、治疗的,先由个人现金垫付相关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到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结算。
(二)住院治疗人员,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医保结算,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定点医疗机构补录结算。
(三)危重抢救患者,门诊治疗可先现金垫付,待治疗结束后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认定报销。
如有特殊情况,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与各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处理,并向参保患者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异地就医手续办理
(一)异地就医入院。停机期间,无法通过平台备案的,可直接去异地办理住院手续,可在系统恢复后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和入院登记手续。
(二)异地就医出院。参保人员市域外就医,如需要在停机期间办理出院结算的,参保人可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系统恢复后进行补结算,或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医疗费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三)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信息变更。停机期间,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信息不能正常变更,可在系统恢复后办理。
自4月30日起,慢性病认定暂停。同时“石家庄医保”APP等慢病申报平台暂停使用,申报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平台切换期间生育医疗费用暂停结算,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定点医疗机构重新录入结算。
系统切换期间,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暂停结算,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定点医疗机构重新录入结算。(记者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