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吕培 河北日报记者赵红梅)近日,河北省推进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
河北省各地通过喷灌滴灌等措施减少地下水压采。 (资料片)河北日报记者赵红梅摄
根据通报,张家口市、邢台市、沧州市、保定市为好的等次,石家庄市、衡水市、廊坊市、唐山市、邯郸市、秦皇岛市、雄安新区为较好等次;有52个县(市、区)为好的等次,57个县(市、区)为较好等次,18个县为合格等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攻坚战关键之年。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党政首长负责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地下水超采治理负总责,谋划、组织、推进各项治理措施落实,紧盯农业节水、引足用好外调水、水源置换、取水井关停等工作重点,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