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金鑫)3 月 31 日,沧州读者肖先生向燕赵晚报记者爆料称,市区黄河西路 10 号办公楼与原南苑饭店中间区域内,有一处约 70 平方米的违建房屋已存在 10 多年,现已影响了旁边楼体安全,现沧州各地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拆除违章建筑行动,然而房主却迟迟不肯拆除该违建。目前,沧州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已介入调查。
据肖先生介绍,该违建是搭建在办公楼楼体外墙上,现已造成了外墙鼓包、变形,影响到了楼体安全,急需维修加固。而且该违建地下铺设有小区管道等公共设施,周边居民小区管道堵塞时有发生,当需要维修、更换部件时,总因该违建房屋无法施工。" 我和周边小区居民多次找违建房主协商,但房主态度蛮横,拒不拆除该违建房屋。" 肖先生说,该房主已将此违建出租多年,现租户经营营牛肉拉面生意。据该租户处了解,租金为每年 18000 元。
随后,肖先生及周边小区业主 20 余人联名,先后多次将此事举报到辖区居委会,办事处及沧州市运河区城管局,然而各部门均称不属自己管辖。
无奈之下,肖先生将此事举报到沧州市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给肖先生出示了一份证明材料,内容显示因我楼(原南苑饭店)与农行楼(黄河西路 10 号办公楼)之间空地一直存在脏乱差状况,街道多次清理也没能得到根本解决。经请示上级街道、市容及银行同意,允许孟某个人出资将两楼之间脏乱差地带盖上小房,以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该材料显示出具时间为 2007 年 3 月 20 日,印章不清晰。
这份材料是哪里出具的?当时请示的上级又是谁?上级同意了就能盖违建吗?肖先生着实有些摸不着头脑,拍下该资料照片后离开。" 违建已经存在了 10 多年,无论是证明材料是哪里出具,都不能掩盖违建这个事实,按相关政策法规理应立即拆除。" 肖先生说。
就此,记者与沧州市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取得联系,一姬姓负责人称,他们已经接到了群众举报,现已正式介入调查。事态相关进展情况,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