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日报融媒体记者 赵艺
近日,为加强石家庄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办学,推动全市学校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石家庄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 <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的通知》,明确提出了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该规则,并将 3 月定为全市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宣传月。
教育惩戒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教育领域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2020 年 12 月,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 试行 ) 》 ( 教育部令第 49 号,以下简称《规则》 ) ,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2021 年 3 月 1 日正式施行。
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准确把握《规则》,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培训、研讨等多形式、多途径学习《规则》活动,使学校、教师准确理解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学生行为规范和教育惩戒边界,准确执行《规则》,提高中小学校、教师的教育管理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
石家庄市教育局将 3 月定为全市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 试行 ) 》宣传月,要求各县(市、区)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教育专家、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等对《规则》的宣讲活动,并利用入学教育、班会、学校官网官微、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规则》和校规校纪。
根据《规则》,石家庄市教育局还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对现有校规校纪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依法细化相关内容,明确相应的教育惩戒措施,进一步推动学校依法治校进程,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3 月 31 日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公布实施。同时,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实施《规则》工作的领导,做好指导工作,对区域内中小学校贯彻执行《规则》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规则》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投诉、举报情况,要及时开设受理电话和邮箱,做好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复核工作。